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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土地信託與土地增值稅》

《土地信託與土地增值稅》

    在進行不動產規劃或資產配置時,許多人會聽到「土地信託」這個方式,但對於其中的稅負問題卻常一知半解。今天我們就用簡單的方式,帶你認識什麼是土地信託,以及在哪些情況下可以「不課徵」土地增值稅。

什麼是土地信託?

  土地信託是指土地的所有人(即委託人),為了更有效地開發、管理或利用土地,將土地信託給專業的受託人,由受託人負責規劃、開發或經營,並將所產生的利潤,依信託契約分配給指定的受益人。常見於共有土地管理,或家族資產傳承規劃,能夠借助專業團隊提升資產價值。

但土地信託期間誰來繳稅?

  在信託關係存續中,稅負義務人有明確規定:
  • 地價稅或田賦:由「受託人」負責繳納。
  • 土地增值稅
    1. 如果受託人有償移轉土地所有權、設定典權,或將信託土地轉為自己所有時,由受託人繳納。
    2. 若依信託契約將土地移轉給委託人以外的「歸屬權利人」,則由該權利人繳納。

何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?

  這是許多人在進行信託規劃時最關心的部分。根據《土地稅法》第28-3條,以下五種信託關係人間的所有權移轉,不課徵土地增值稅:
  1. 信託成立時:委託人將土地移轉給受託人。
  2. 更換受託人時:原受託人將土地移轉給新受託人。
  3. 自益信託結束時:信託契約載明受益人為委託人本人,信託結束後受託人將土地移轉給受益人(即委託人)。
  4. 遺囑信託結束時:因遺囑設立的信託,在信託關係消滅時,受託人將土地移轉給受益人。
  5. 信託無效或撤銷時:因信託行為不成立、無效、解除或撤銷,土地從受託人移轉回委託人。

為什麼這些情況不課稅?
 
  立法精神在於,這些移轉行為並未實質改變土地的最終經濟歸屬,往往只是基於信託架構的形式移轉,因此不視為一般的買賣或贈與,給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待遇。

規劃土地信託要注意什麼?

  土地信託是不動產與稅務規劃的重要工具,運用得當可以達到資產保全、專業管理與稅務優化的多重目的。然而,信託架構與稅務規定相對複雜,每個人的財產狀況與需求也不同,建議在進行相關規劃前,諮詢專業法律及稅務人士。若您有土地信託、資產規劃或相關稅務問題,歡迎預約 峰揚法律事務所 的專業律師團隊,為您量身打造合法且有效的財產規劃方案,保障您的資產安全與家族傳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