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詢、委任律師流程 預約諮詢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分析案情 律師協助釐清案情 律師提出本案建議 委任律師 簽署委任契約 訴訟策略討論 訴訟策略討論(含書狀主張、答辯) 庭前會議(含個案走向、相類案例分析等) 聲明 本所不會在未經來所諮詢前即要求給付律師費 若有他人冒名本所律師名義要求給付律師費用 請先逕向本所電詢確認:(02)2263-36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