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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訴人有閱卷權?

告訴人有閱卷權?

小峰和小揚原本是同事,兩人因為工作上的誤會起了爭執,某天在辦公室裡,小揚一時情緒失控,竟動手推倒了小峰,導致小峰手臂骨折。小峰憤而向地檢署提告小揚傷害罪,希望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。然而,進入訴訟程序後,小峰才發現,原來打官司並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。

在審判過程中,小揚委任了律師,並提出數份刑事答辯狀,答辯主張之內容五花八忙,從構成要件到有責性,洋洋灑灑幾十頁,甚至還想反控小峰誣告。
每次開庭時,小峰雖然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71-1條第1項,有在場陳述意見的權利,但他卻發現,自己根本無法完整反駁小揚的說法,因為他「看不到」小揚到底寫了什麼

原來,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71-1條第2項但書規定的反面解釋,只有律師才可以檢閱、抄錄或攝影卷宗及證物,而小峰因為沒有請律師,所以無法閱卷,只能憑記憶回應小揚的答辯。

小峰感到非常不公平,他想:「為什麼被告可以透過律師知道檢方的證據,而我作為告訴人,卻連被告的答辯內容都看不到?」他試著向法院聲請閱卷,但得到的回覆卻是「告訴人依法無權閱卷」。這讓他既困惑又無助,畢竟,如果他連小揚具體主張了什麼都不知道,又該如何有效反駁呢?

其實,小峰的困境並非個案。現行法律對於告訴人的閱卷權確實有較嚴格的限制,主要是基於避免證據遭篡改、毀壞等考量。
換句話,即便法律允許告訴人閱卷,但法律的論述往往具有高度專業性,就算小峰真的拿到卷宗,他能精準解讀小揚的答辯狀嗎?他能從中找出矛盾點,並在法律上為有效反擊嗎?

事實上,刑事訴訟的程序繁雜,光是「閱卷」這件事就有許多眉角。例如:哪些資料可以看、哪些不能看?如何從龐雜的卷證中找出關鍵證據?如何避免在法庭上說出對自己不利的陳述?這些問題,即便是律師,也會因為經驗的不同而影響策略的擬定。更何況是沒有法律背景的小峰?

小峰的故事告訴我們,法律戰不僅是「誰有理誰贏」,更是「誰能有效運用法律程序誰贏」。如果小峰一開始就委任專業律師,律師不僅可以幫他閱卷,更能從法律角度分析小揚的答辯漏洞,並擬定最有利的訴訟策略。畢竟,法庭上的攻防,往往取決於細節的掌握,而這些細節,光靠當事人自己是很難全面顧及的,更何況置身事內的當事人往往帶有情緒。

看完小峰的故事,你是否也正在面臨類似的困境?不論你是告訴人還是被告,閱卷時都有許多需要注意的地方,甚至連律師的經驗也會影響案件的走向。如果你也有法律問題,與其自己摸索,不如趕緊諮詢「峰揚法律事務所」的專業法律團隊,讓專業的律師為你爭取最大的權益!